昨天晚上去逛NOVA的時候,走到二樓的樓梯口,咦?怎麼會有一團藍藍的在地上?撿起來一看,哇!竟然是三張小朋友!

本來還以為是整人的,問了問旁邊的店家,兩個男店員也都說不知道是誰的。

TK:這邊有三千掉在地上耶!
店員:是喔?不知道是誰掉的?
TK:怎麼辦啊?
店員:啊,見者有份啦!剛好三個人各一千!(一付看好戲的心態)
TK:(良心掙扎了一下)……
店員:……
TK:那……服務台在哪啊?
店員:……下樓右轉就是了……(失望)

後來TK就呆呆的把錢送去服務台,留下個人資料後就走人。這時才開始後悔:幹嘛不自己A起來呢?就算是送到服務台搞不好那個服務台的妹妹也會自己A起來吧?

不過想想,搞不好今天就因為我檢了這三千元(今天繳的信用卡費,USB藍芽都可以打平之外還可以買一張128MB SD卡咧!),明天我就會不小心弄丟更多錢也不一定。反正我都錢給人了,她要怎麼用不甘我的事了。

後來去看女友上班,講出來還被他店裡的人罵:「不會拿來請大家吃東西喔?」唉,你們不懂的啦,有道是「別人笑我太癡癲,我笑他人看不穿」(不過想想我還真的很癡顛,不對,是幾乎愚蠢的行為)女友後來想想好心應該會有好報吧,就拉我去買兩張連續四期槓龜的樂透彩。好吧,三千沒拿就算了,希望能讓我重一次樂透,那怕是小小的兩百塊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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